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写错了怎么办_1
网上有关“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写错了怎么办”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写错了怎么办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由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二十四条: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标记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不一致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标记与依照本条例所确定的原产地不一致的,由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
扩展资料
进口报关单的填写要求有以下:
1.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以及虚报。
2.不同合同、不同运输工具名称、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许可证号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填写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3.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须用不同颜色的报关单填报。
4.报关单填报要准确、齐全、字迹工整,若有更改,必须在更改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5.报关单除填写有关项目外,还应填写有关项目的代号。
6.预录入的报关单与手工报关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报关员在打印报关单上签字盖章前,应认真核对,防止录入错误。
7.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8.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百度百科--进口报关单
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报关单填制:件数填写规范
件数填报要求
1、“件数”栏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
2、*装、散装货物,“件数”栏填报为“1” 。
3、有关单据仅列明托盘件数,或者既列明托盘件数,又列明单件包装件数的,本栏填报托盘件数。
如:“2PALLETS 100 CTNS”,件数应填报为2。
4、有关单据既列明集装箱个数,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的,按以上要求填报。如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或者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境内目的地填报要求
1.“境内目的地”栏和“境内货源地”栏均按《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填报,代码含义与经营单位代码前5位的定义相同。
2.境内目的地以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为准。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A.直接接受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调拨物资的境内消费、使用单位所在地;
B.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C.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D.如难以确定进口货物的消费、使用单位,应以预知的进口货物最终运抵地区为准。
3.境内货源地以出口货物的生产地为准。如出口货物在境内多次周转,不能确定生产地的,应以最早的起运地为准。
关于“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写错了怎么办”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