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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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里的“抵扣”是指进项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减。举例说明一下。
比如:你公司销售商品100元,按照现在规定增值税率是16%,那么增值税额是16元,这16元增值税是你在申报纳税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增值税额叫销项税额
这件商品的进货价格是50元,那么同样你的供应商也会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同样16%,税额就是50×16%=8元这部分增值税额叫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互抵减,最终我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8元(16-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专票抵扣什么意思
进项有哪些发票类型可以抵扣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进项有哪些发票类型可以抵扣?上文给大家整理了高速通行费、海关进口增值税以及农产品购买的进项税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还给大家讲解了进项税的计算公式以及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情形,到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我们答疑老师.
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的有哪些
进项税与销项税相抵消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购货是要向对方支付增值税税额,销货时向对方收取增值税税额。你已经支付税额的部分,就可以抵扣。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抵扣的项目允许其抵扣额不是在税前的利润中减掉,理解这个问题,得明白什么是增值税,我国从1994年税制进行改革,实行增值税体制。企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都要按着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这就是增值税的销项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
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
5、必须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
发票构成是怎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1、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
2、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帐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存根联滞留票是指销货方已申报而购货方超过180天未认证抵扣进项税,稽核系统内有存根联数据而无相对应抵扣联数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1、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古语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24号)文规定,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对于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2、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书屋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文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上注明税额抵扣增值税。
比如企业员工出差期间,取得的网约车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若取得的是网约车的纸质普通发票,则不得抵扣增值税。
3、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
一般情况下,发票开具是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但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种特殊情况,由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开具的。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额是需要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纳税人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即进项税额=购买价款×9%;若企业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适用13%税率的产品,则可以加计1%扣除率,即总扣除率为10%。
需要注意,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并不按照专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而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或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销售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的,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消费者作为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可以凭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二手车,取得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没有抵扣联,不得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为了维护购买方进项税额抵扣权益,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了可以按照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还可以向购买方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桥闸通行费发票
桥闸通行费发票,按照发票上的票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票价÷(1+3%)×3%
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企业员工出差期间乘坐公路、水路等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运输发票,按照票价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1+3%)×3%
7、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的凭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费)÷(1+9%)×9%,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计算抵扣对应的金额。
8、火车票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可以作为抵扣增值税的有效凭证,进项税额=票价÷(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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