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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知乎上的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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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各种机缘巧合,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儿。那时我在无锡,她在重庆。我18 岁,她 13 岁。

聊。电话聊。邮件聊。手写信聊。

2002 年我上大学,到了上海。写东西,认识了些人。2004 年时出了第一本书,自觉略有薄名。轻狂度日,不着边际。2005 年出了第二、三本书,更沾沾自喜,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2005

年春天,以她为女主角名字写了个长篇,2006 年初出版了,不提。

到 2005 年秋天吧,经历了一件很摧折人的事。简而言之,险些就寻短见,被人送进医院那种。那时在黑暗里自己躲着,确切说,已经崩溃了,对自己的一切方面——真的是一切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那时跟她打电话,说这事,说得她都哭了。她哭了会儿,就静下来,很安稳地说,你别担心,我就要过来啦。

2006 年夏天,她高考完了,违了父母安排(这事至今有后患),自己填了上海某大学的志愿,来了上海。在此之前,我们没见过任何一面,照片都没递过,纯是聊天。

9 月初见,之后就在一起了。

当年秋天,两人过得穷愁潦倒——一半是因为我那时没有固定收入,一半是因为她是官家**,锦衣玉食习惯了,一开始俩人都没准备,把钱花没了——所以到了要数硬币吃麻辣烫、为了省地铁钱宁愿到处骑车往来的境况。早饭曾经要靠扫沙发下、墙角边的硬币来凑。

那年 11 月,她回学校考试前,我们把车票钱算罢,最后剩了些钱,俩人都饿了大半天,买了俩肉夹馍。十一月午后晴暖,两个决定天不怕地不怕过穷日子的人在丁字路口,坐靠着消防栓,边晒太阳,边欢天喜地分吃肉夹馍。我一直觉得,后来吃过的一切,没一样能和当时的肉夹馍相比。那是第一次,看见她金堂玉马家出来的一姑娘,坐消防栓上认真吃肉夹馍,我就觉得,这辈子没什么可说的了。

自此而后,算是决定了一件事。但如果以「爱上」为标准,事情远还没结束。

自那以来,六年有余。我性子急,她性子倔,两人在一起很容易吵架,但都记性不好,没隔夜仇。兴趣彼此交接,所以到现在,两个人都是有话聊不完。她被我熏陶到喜欢上了历史、游戏、体育、绘画;我被她熏陶到了从只听木管乐和大提琴变成了钢琴协奏曲迷和拉赫玛尼诺夫迷。她爱吃无锡的馄饨和小笼包了,我学会吃辣了。她和我组成 PS3 若干游戏的小搭档了。我被她教会打《帝国时代》联机了。等等,等等。

2007 年她想来巴黎留学,我就开始攒钱、学法语。因为她不想动家里的资源,而且是纯 DIY,我又是没任何工作经历的自由撰稿人,纯靠稿费和银行流水作保,也没什么人际关系可投托,所以 2010 年正经开始办出国时,两个人焦头烂额,走了不少弯路。但每次到艰难时,两人都还能彼此安慰和扶助。每次过一关卡,就觉得感情更上一层楼。就像双人打网球一样,打的对手越多,经的险情越吓人,越会在事后彼此安慰:真是运气好,真是天注定啊……

爱情这个事情,最初很大程度是心理暗示,「啊,因为某细节,我爱上了她」,这样想的人很多。进入爱情状态后,容易越想越迷,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我觉得,爱情不是从「爱」或「不爱」来计算,而是「有多爱」。爱情不是是非题,而是程度深浅。最初进入爱情状态的时候很是美好,但之后的经营和维持,是漫无止境的。

比如,离开上海来巴黎前几天,两个人搬家时,企图合力搬 12 个箱子的书去小区门口,合计 840 斤。我扛出门一箱子,回来搬第二个,看到她不知怎么,已经把个头比她还庞大的箱子推到楼门口了,那时候,我除了赞美她是盖亚,别无他想。比如,来巴黎第一顿饭,我炒得了扬州炒饭,进房间发现她(完全没学过)用土豆、蘑菇不知怎么弄出了份味道正宗的酸辣汤。比如,三月去日本,她知道我的兴趣,提前一天把京都的地图给背熟了,一路拽我走。这种时候,很容易有种感恩之情——不是对她,而是对命运。

许多时候,日常生活琐碎的细节都会让人,诸如早上先醒写东西,顺手给她整被子床头放杯水时,看到她熟睡的容颜就会心头一动。诸如两人合力收拾完房间,摆好茶几、毯子、灯、电视、书,然后倚在沙发上开始看球赛,一边吃葡萄时,就会觉得很幸福。

以前写到过,一个人会爱另一个人,通常是因为,他或她代表着某段你拥有过的最好的心情(闲适、欢乐、恋爱中),这些心情可能寄存在某首歌、某份吃食、某本书、某种天气里。每个人都有这么种瘾,翻开来就是一长串苦甜交加的故事。所以每个人的爱情,追溯到最后,总关乎梦或者爱或者一些纯粹时光的美好事物。对我来说,因为已经发生过那么多事,所以这段感情格外饱满;而未来的每一天都在发生一些新的可爱的细节,所以我每天都会觉得,比之前的爱又多了一点点。所以如果以爱上为标准,那我每天都在继续爱上她。就是这样。

2012-11-04

yolfilm

她明明穷,就那几件衣服,可你能看到她的努力,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连脚上的球鞋也刻意系好,别叫露出一截黑一截白的鞋带,长长的腿上,她弯腰下去,细细拾掇了袜子上的毛球,一颗又一颗,然后,我还能发现,她那衣领袖口磨破的地方,都用针线缝好了,用打火机烧掉线头。

于是她走过来,素净的脸没有化

妆,那头发洗得清爽,一走路就能叫自己飘扬起来。

脸上兀自展露着澹澹微笑。

那一刻,我突然爱上她了。

我想起了那一幕,小时候家贫,娘一边在镜子前努力打扮,一边说:「今天有人给你妈介绍对象,待会饭桌上你乖乖些,若他对你好,咱们就让他作你爸爸。」说着,看看自己,又转过头来看我:「你看,妈妈好看不?」

看到她,和我娘当初一样努力。

她勤奋、又庄严地爱着自己。

我又怎么不爱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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